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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  • 领导信息
  • 内设机构
  • 职能介绍


丁如意

党组书记、局长

简历:丁如意,汉族,男,1978年7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。现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。曾任赵集镇人民政府科员,白牛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,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,罗庄镇纪委书记,河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、办事处主任,构林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小杨营镇人民政府 镇长、党委书记,花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。

职责介绍:主持市文广旅局全面工作

冀文晓

组成员、副局长

简历:冀文晓,汉族,男,1968年11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现任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。曾任旅游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市花洲书院管理处主任,高集乡副乡长,市文化局博物馆馆长等。

职责介绍:分管局机关日常运转和所属单位组织协调、后勤事务、干部管理、编制、劳动人事、老干部、精神文明、纪检监察;联系人大、政协、统战、安全、共青团、妇联工作;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;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、假日旅游市场、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;负责脱贫攻坚巩固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;负责文化体制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;负责广电传媒管理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管理。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、移动电视业务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
李晓露
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简历:李晓露,汉族,女,1979年3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现任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。曾任旅游局副局长,九龙镇政府工会主席等。

职责介绍:分管财务及审计、目标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文化产业、广播电视产业、旅游产业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;负责文化、广电、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;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、规划、开发和保护;指导、推进全域旅游;指导重点旅游区域、目的地、路线的规划;指导乡村旅游、休闲度假旅游发展;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;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介;负责全市重大文旅项目、招投标等工作;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;指导、管理全市文艺事业;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;“1+N”乡村文旅产业体系建设工作

付 森

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简历:付森,汉族,男,1969年02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现任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。曾任刘集乡政府科员、宣传干事,刘集镇经济发展办主任,滩镇副镇长,小杨营乡党委委员、副乡长,张楼乡纪委书记,夏集镇党委委员、人大主席团主席。

职责介绍:分管党务、宣教、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;负责党的建设、政法、综合治理、信访工作;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。

张龙飞

党组成员、文物保护中心党支部书记、文物保护中心主任。

简历:张龙飞,汉族,男,1979年09月出生,中共党员,本科学历,现任邓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。曾任裴营乡政府办事员、科员、团委书记、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,裴营乡乡长助理,滩镇元庄管理区副主任,滩镇副镇长,张村镇副镇长,张村镇纪委书记,杏山旅游管理区党工委委员、副书记。

职责介绍:主管文物保护中心全面工作;负责宋金商业街遗址公园


综合办公室:0377--62124670

办公地址: 邓州市新华中路78号

办公时间(法定工作日):

夏季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5:00至18:00

冬季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

联系电话:0377-62124670


一、职能介绍:

    

   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,执行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研究拟订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旅游、文物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
    (二)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电事业、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业发展,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,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。

   (三)管理全市重大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,指导全市重点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,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,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,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、推进全域旅游,扶助老区、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。

   (四)指导、管理全市文艺事业,指导艺术创作生产,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,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、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。

   (五)负责全市公共文化广电事业发展,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,深入推进旅游惠民,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。

   (六)指导、推进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,推进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
   (七)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,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、普及、弘扬和振兴。

   (八)统筹规划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,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、挖掘、保护和利用工作,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。

   (九)指导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,对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,推进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依法规范文化、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,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。

   (十)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以及传输覆盖、监测、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;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监督管理。指导推进全市“智慧广电”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。

   (十一)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,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、文物、出版、广播电视、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,督查督办大案要案,维护市场秩序。

   (十二)指导、管理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文物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、合作和宣传、推广工作,组织大型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、推广活动。

    (十三)负责全市文物的保护、管理、宣传、研究、调查、勘探、考古工作。

    (十四)负责全市博物馆、纪念馆业务和公共服务工作,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、抢救、征集等工作。

   (十五)负责对全市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、产业基地、项目建设、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,对全市电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。

   (十六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